大马网友:15年来只有我还贷款,这屋子我有权利不给哥哥吗?

远方传来风笛 2022/08/11 檢舉 我要評論

为了一幢房产撕裂亲情、手足相争的情景,也许有人认为只是演戏才会有,但现实生活里,类似例子比比皆是。

过往,不少年长一辈都把“遗嘱”视为禁忌,甚至认为有诅咒的隐喻,有者则不舍得花几百令吉立遗嘱,殊不知因此埋下计时炸弹,一间小小的“村屋”,已足以让家里的兄弟姐妹陷入争产风暴。

最近有位马来西亚的网友就遇到了这种情况:

问:

张律师,您好!有一个困扰我的问题请你解答。

我父母在世时,将屋子挂在我和哥哥的名下,但15年来只有我还贷款,哥哥一分钱都没给过。

父母去世后,哥哥坚持要卖掉房子分一半的钱。

请问我有权利不给他吗?他是否能在未获得我同意的情况,把房子卖掉?

答:

Alvin,您好!

根据马来西亚的土地法令,合法业主是根据地契上的记录。

所以,根据一般法律来说,你哥哥是有一半的权力。

但是,考虑到一直以来都是你在还贷款,你有权利要求你哥哥还你代他付余款的部分。如果他不愿意,可以考虑带上法庭。

然而, 他是不能在没经过你同意下卖了房子, 除非伪造签名。

马来西亚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 (没立遗嘱)

若逝者立遗嘱,逝者的遗产将会依据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,第6条文进行分配:

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,谁没权力获得财产分配? ●如果你是跟随逝者多年的同居男/女朋友,第二家庭的老公或老婆,但双方并没有婚姻注册,你是完全没有权力继承“另一半”的任何遗产。 ●如果你的爸爸妈妈是没有婚姻注册的情况下,把你生下,你就是私生子。你是完全没有权力继承你爸爸(逝者)的任何遗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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