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度尼西亚籍男子两个星期内先抢女老板的手提包,后抢阿叔的手机,判坐牢两年两个月。
33岁的贾马尔(Jamal)共面对四项控状,两项掠夺以及两项抵触移民法令(Immigration Act)的罪行。他星期一(10月10日)承认其中两项,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。
第一起掠夺案发生在今年6月18日晚上8时20分左右,地点是德惠道第157座组屋前的巴士站。
当时,56岁的女老板刚下巴士,她把手提包放在凳子上并取出钥匙。之后,她刚把手提包背在肩上时,手提包就遭被告抢走。
女老板试图追上去,但最终失败。她的手提包里有多张信用卡、至少800元的现金、两台手机、两张身份证等。
被告得逞后,掏空现金,原本试着打开手机,但因有密码而放弃。他随手将手提包及里面的其他物件都丢进双溪加株一带的沟渠,警方至今都找不到被丢弃的物件。
两个星期后,7月1日午夜12时许,被告又在蔡厝港民众俱乐部外的巴士站,抢走一名51岁男子插在后裤袋的手机。之后,被告在同一天被捕。
调查发现,被告今年4月30日从峇淡岛乘坐拖船到新加坡海域,然后在大士海岸附近下海,游泳上岸。
被告也被揭曾于2017年6月2日被遣送回国,在没有获得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入境,但庭上没有揭露他当初为何遭遣送回国。
被告说他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来源,还有妻子和两个孩子要养,已悔不当初,恳求法官从轻发落。